一般纳税人参加增值税防伪税控体系操作指引

一、资质认定

企业获准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需办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及电子申报系统相关业务,请及时致电全通金税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60-89912366。

二、流程指引

第一步:到所属国税分局申请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和申请最高开票限额

第二步:参加防伪税控上岗培训 为确保纳税人顺利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企业需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系统实操培训,且为合格学员发放《防伪税控上岗证》。

第三步:购买防伪税控专用设备

1.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需向中山市全通金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汇款购买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1188元/套)、IC卡64K(79元/张)、读卡器JK300型(149元/台)。

汇款单位名称:填写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全称,必须与企业纳税识别号相对应 的公司名称一致

收款单位名称:中山市全通金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翡翠分理处(201 101 460 900 000 9918)

汇款金额:¥1416

2.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需向航天信息(广东)有限公司汇专用设备首年维护费(新认定企业的专用设备首年维护费按当年购买使用的实际起始月份进行汇款,次年及以后按336元/年缴纳)。汇款后请于当天将汇款单、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传真至0760-88385377

汇款单位名称:填写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全称,必须与企业纳税识别号相对应 的公司名称一致

收款单位名称:航天信息(广东)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667858145473

收款单位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广州中信广场支行(667 858 145 473)

汇款金额:起始申请月份对应的应缴金额

附:企业实际购买防伪税控设备月份应缴维护费金额对照表(每年9月后成立的一般纳税人,对应的维护费少于100元,部分银行不予办理汇款,建议与次年的维护费一同汇款)。

起始使用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应用金额

308

280

252

224

196

168

140

112

420

392

364

336

第四步:申请开通数字证书国税网上办税业务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对全省的网上办税业务进行了统一整合,提供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网上办税的统一入口,通过CA数字证书进入网上办税大厅的用户可以确保各项业务所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安全性,清晰用户自身履行纳税义务的责任。具体申请业务过程如下:

1、未有证书企业需到质监局办理证书,购买介质费200元/户由质监局收取。

2、填写《机构(企业)数字证书国税应用开通申请表》

3、向广州普金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缴交国税网上办税业务年费100元/年(建议一次性缴交3年300元)

收款单位名称:广州普金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分行翡翠分理处(201 101 460 900 001 5143)

汇款金额:¥300

第五步:通用设备检测

为保证通用设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使用正常,安装专用设备及系统前,需全通金税服务中心客户经理上门对通用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全通公司金税服务中心将出具《新认定一般纳税人通用设备检测单》,通过检测后凭单领取专用设备进行安装。建议在全通金税服务中心购买经测试的通用设备。

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通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如下:

一、计算机

1、CPU主频:800MHz及以上

2、内存:256M及以上

3、硬盘:40G及以上

4、光驱:CD-ROM或DVD驱动器

5、操作系统:正版WIN98(第二版)及以上版本(因兼容性问题,VISTA除外)

6、PCI插槽:至少有一个以上可用的PCI插槽;

7、台式机,不得为超薄机型、一体机或笔记本电脑

二、打印机

1、针式平推式票据打印机 2、80列行宽及以上 3、复写能力为1+3及以上

第六步:电子申报系统的安装设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要求一般纳税人应用统一的电子申报系统开展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有关的安装及初始化设置需于安装开票系统同时完成。电子申报系统由金税服务单位安装并收取160元/户的终身技术支持服务费

第七步:领取防伪税控专用设备

1、提交以下(1)~(3)点资料到国税局审批,第(4)点资料由全通金税服务中心安排专人上门进行设备检测,通过后由全通金税服务中心提交至国税局备案,资料审批时间约20个工作日(实际审批时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不同可能会有偏差)。

(1)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2) 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3) 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书

(4) 新认定一般纳税人通用设备检测单(盖公章)

2、全通金税服务中心将安排客户经理专人上门协助填写及收取以下(5)~(9)点资料,提交到全通金税服务中心审批,审批时间约5个工作日。

(5) 公司开票资料

(6) 电子申报技术维护合同(盖公章)

(7) 税控专用设备领取委托书(盖公章)

(8) 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合同(盖公章)

(9)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国税应用开通申请表(成功开通)

3、企业待以上审批资料通过后,请首先致电客户经理专人确认企业汇款是否对账成功,如已对账成功,则与客户经理专人确认企业到我司领取专用设备的具体时间。届时请携带上述(1)~(3)点及以下 (10)~(11)点资料到全通金税服务中心:

(10) 购买专用设备的汇款单(需成功对账)

(11) 专用设备首年维护费汇款单(需成功对账)

4、领取专用设备(金税卡、IC卡、读卡器)。

第八步:发行防伪税控专用设备

企业领取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后,需自行携带专用设备到市国家税务局的税控机发行中心进行发行初始操作。

第九步:安装防伪税控开票设备

准备好合适的通用设备并领取发行完成后的专用设备,及时联系全通金税服务中心,开展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全套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中山市全通金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金税服务中心

总部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裕路八号(市国税局后面)

分部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北路32号之五(小榄国税分局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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